全区法院3个月清理长期未结案418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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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房子是我的一个心病,今天终于拿到手了。”今年5月25日,在银川市金凤区某小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媒体代表等现场监督金凤区法院对一起法拍房进行强制腾退。4月初,全区法院对截至3月31日审理时间超过1年的602件积案开展专项清理,一件一件制定整改措施,一项一项盯着整改落实。截至6月底,全区法院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清理完毕418件,剩余184件,降幅达69.4%。
当天,执行干警按照预案,封锁现场,疏散群众,释法明理,将被执行人李某带出房屋并安排专人看护,公证员快速对室内家具物品逐一清点、编号、搬离。经过4个小时的努力,腾房行动圆满完成,涉案房产顺利交付。
李某年近八旬,其女儿张某以李某名下所有的位于金凤区某小区的房产为抵押向银行办理了贷款。后因张某不能偿还贷款,银行向金凤区法院起诉,要求张某、李某履行还款义务。判决生效后,张某、李某未履行,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由于张某经查实没有履行能力,执行法官多次督促李某积极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但未果。为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并兼顾被执行人合法权益,金凤区法院依法评估、拍卖李某名下那套抵押的房产。很快,房产拍卖成交。
“人家把买房的钱款都支付了,就等着你们腾退房屋。”为尽快将涉案房屋交付买受人,金凤区法院一年内10多次督促李某主动腾退交付房屋,但李某和老伴以其年事已高不宜折腾为由拒绝搬离且情绪激动。
“李某年纪大也是事实,能够理解。”经过沟通,买受人同意给予3个月宽限期。宽限期满,李某又以涉案房屋系其维持生活的必需住房为由拒绝腾退,并主张从该房屋变价款中扣除20万元用于其租赁住房。
面对李某的无理要求,执行法官多次上门与其家人沟通,讲法律规定、讲实践案例,快把门槛踏破了,但李某仍然不为所动,买受人最后答应李某过完春节再搬。案件一直拖到今年5月,直至法院强制腾退涉案房屋,交付买受人。
针对审执案件长期未结问题,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督导调研,对症施策,对1年以上积案全面大起底,严格落实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清理方案、定督办领导“四定”要求,一案一策,逐案清理。同时,制定《立长期未结案件、久押不决案件预防和清理长效机制的实施办法》,不断巩固深化专项清积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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